结婚证在办理之后以后大概是需要用到的,所以应该将结婚证妥善的保管好,假如结婚证丢了就应该准时的办理,但发现没存档案应该如何处置?下面为了帮助大伙更好的认知到有关的法律常识,找法网记者已经整理了以下的有关内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不是自愿等有关状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须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能查明状况,因此,只须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能补领了。
假如在户口本上面注明是夫妻关系的。只须一方持持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处办理,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应该给以补办。
依据以上内容的有关回答可以得出,在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假如发现当地的民政部门根本就没存档案,这时也不要紧,由于根据法律规定,在办理了结婚证之后,民政部门是有补办结婚证的义务的,假如你还有有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找法网在线律师解答。